说三道四

作者:于新生    时间:2023-01-25    点击:4452


说三道四

 

于新生


我不是一个能说会道的人,但又免不了要说要道有时是自己想说,有时是为别人说,有时是因职责说,有时是不得不说。天长日久,这“说"“道”之事也就变得越来越多了起来。

人生于世,必会有所见、所想、所感、所悟,凡觉得有趣、有意、有必要者,要说,甚至不吐不快。此所说,是自己想说。

人立于世,有安身之职,职责所在,当尽职尽责,必然要说。如教师一职,须把知识教于学生,授业解惑,以说教为之。此所说,因职责而说。

人存于世,定处在某种社会圈子之中,周围就会有同行、同、亲友、师徒等辈。便常遇受人所托,不便不说之事,如为人作评,为画展捧场,为研讨发言之类。此所说,为别人而说。

人处于世,会受到各方面的制约,如氛围制约、身份制约、法规制约等等。由此,便常上传下达,依令而言,媒体采访之类。此所说,多是不得不说。

长此以往,自身便会与社会各有许多交流感悟,把当时所说之言记下来,成一些小文。再将其区分,又可分为四类。

说:并非一定有对话之人,只是说想说之事,如看见过的,经历过的,感悟到的。有时竟是自言自语,无需管别人如何态度,只顾自己一吐为快。

谈:多是与人交流而谈。有与同行的交谈,有与学生的交谈,有与朋友的交谈,还有媒体的访谈等等。据问作答,谈自己所知之事。

论:为表明自己观点而。从艺日久,对艺必有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将其以文现之,便成论说一类。

评:对他人艺品、艺事进行评论,有主动而评者,也有受人所托而评者。尽管以己之见,总免不评说失当,好在只为谈艺,并不违背社会公理,即是评说失当,只要是被评者能够接受,也就无妨。

“说”“道”之事也并非随意乱说,如何说的有条有理,且言之有物,是一门学问。常见有能说,具“动以利害、巧辞服人”之能,令羡慕。但此能又好像是与生俱来,非后天而成,虽然有人经多方学习,有所补益,但仍感觉先天不足。在“说”“道”方面,我便属于先天不足者。尽管如此,还是免不了要“说三道四”。说的语无论次也好,说的不着边际也罢,总归是据多年从艺经历有感而发

“说”“道”之言成,非以文采而为,仅是将其做为个人经事、从艺记录,以备后览。


 2022年10月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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