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新生《龙文化图形原本探源》:造字“六书”与原本艺术图形
作者:于新生 时间:2025-04-26 点击:610
龙文化图形原本探源:造字“六书”与原本艺术图形
于新生
原本艺术图形的造型方式是由原本思维决定的,是原本思维下人们对自然认知的真实反映。原本艺术图 形中所表现的物象形态,并非完全是自然界中的物体表象,而是人在认识自然万物的过程中被主观化了的事物意象,它是印象、主观想象、万物有灵观念和审美理想的综合体。分析和研究原本艺术图形的造型方式,对研究龙及其它原始文化图形的形成,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1]。
[1]本章所提及的原本艺术图形的造型方式并非仅限于原始时期的艺术造型,而是包括与原始思维模式相类似的其它古代艺术造型及民间艺术造型
汉字的造字方式,据其字体结构有“六书”的说法。“六书”虽然是由后人分析古代汉字的造字方法归纳出来的,但其基本反映了中国古文字的造字特征,且与古文化图形的造型方法有诸多类同之处。中国书画有“书画同源”之说,此说其意有二:一是说中国的书与画在用笔方法上相通,历多有用书法入画者;二是说书与画的发端出于一源。尽管文字代表的是汉语里的语素,每个字都有一定的读音,但是中国的古文字作为象形符号的一种,从原本形态来看,其造字方式与图形的造型方式是相通的,因而,关于原始文字形态的研究,对原始图形及龙造型的探讨同样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对于汉字“六书”的造字方法,典籍中有以下几种传统说法:
班固《汉书.艺文志》:象形、象事、象意、象声、转注、假借。
郑以注《周礼.地官》:象形、会意、转注、处事、假借、潜声。
许慎《说文解字.叙》: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
虽然以上“六书”的名称和次序略有参差,但基本内容还是一致的,以班固所述“六书”来论,在四种造字方法里均用了“象”字来表述其特征,这更是与图形文化的基本特征达成了一致。最早对“六书”加以说明的是许慎,现在所说“六书”通常采用许慎的名称和班固的次序,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其中象形、指事、会意、形声是“造字法”,转注、假借是“用字法”。
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对“六书”解释为:
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屈,日月是也;
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风,上下是也;
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㧑,武倍是也;
形声者,以事为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
转注者,建类一首,同义相受,考老是也;
假借者,本无其字,依声托事,令长是也;
下面即来具体分析一下造字“六书”与图形文化在造型方式上的相通之处。
1.象形
(图1-10)
(图1-11)
文字中的象形是以摹拟事物形状的方式来表义,用象形方法造出的字叫象形字。在甲骨文、金文中,象形字占大多数,这是因为画出事物特征是一种最为直接的造字方法。例如“日”“月”“山”等,均是通过对自然物象特征的摹拟而成。从这些文字图形中可以看出,它们都以接近自然物象的表面形态为特征,而这种象形方式,同样也是图形文化中最基本和常用的方式。在图形造型方式中,中国画的“六法”称这种方式为“应物象形”[1],也即运用象形的方式将自然事物的表象形态转化为与自然事物形态相类似的图像形态(图1-10)(图1-11),艺术品中大部分的写实绘画和雕塑均是以象形为特征的。
以“象形”方式所带来的物象和图形的直接对应,是对图形文化解读最为直观的一种方式,也是人们最为习惯的一种图形认知方式。在现今对古文化图形的研究中,也正是由于这种习惯的认知定势,当面对另外一些脱离自然表象的古文化图形时,就会觉得神秘难解起来。更由于对“象形”之外的其它造型方式的不了解,而把这种直观的认知方式带到其它造型方式形成的原始图形中进行研究,因而也就往往找不到图形与自然参照物的直接对应,以至于在图形文化研究中,总是难以对“象形”之外的原始图形进行解读,这是龙原本探源和古文化图形研究中的一个误区。
[1]南齐谢赫:《古画品录》所举“六法”为:“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
2.指事
“指事”在文字中是借用符号标示出事物特征来表示字义的一种造字方法,其与“象形”的主要区别是:“指事”字含有较为抽象的成分。其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增加符号而成的“指事”字。例如:“本”字在“木”下加“一”表示树根;“末”字在“木”上加“一”表示树梢;“刃”字在“刀”的锋利处加“、”表示刀刃等。其在“象形”字上所加的“一”或“、”就具有“指事”的作用。另一类是用纯粹的“指事”符号来表意,例如:“上”与“下”,一条横线代表位置的界限,一点在线以上表示方位“上”,在线以下则表示方位“下”,这其中的“一”与“、”都是纯粹的符号。
(图1-12)
“指事”的方式在图形的造型中,往往表现为用某种符号介入的方式来标示出图形形象的特征、地位和身份。如云南沧源岩画在人的图形上配以太阳或植物的符号来表示日神(天神)与地神(图1-12);青铜纹饰中在龙头或兽面上加“辛”“且”等符号来表示它们的神性及地位(图1-13);许多的古代器物上也常用加徽号文字的方式来标识器物的身份等(图1-14)。这种用符号介入图像来表示图像特征及身份的标示方法,在与社会的等级观念和礼乐制度结合后就变得更加突出。龙形象的使用,后来也与人的身份和地位密切地联系起来,成为了一种标识符号。在图形文化的解读中,如果弄清了这些标识符号的意义,也就往往弄清了被标识对象的内涵及特征。

(图1-13)

(图1-14)
3.会意
“会意”是一种合字表义的造字方法,其组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符构成一个新字,所造出的字叫“会意”字。例如:“明”由“日”“月”两个象形字组合而成,借日月的光明来表示“明亮”;“从”由两个“人”字组合而成,借两个人前后相随来表示“跟从”。
“会意”的方式在图形造型中也是常见的,它以象形图形或抽象符号为基础元素,采用多个图形元素的组合来表示观念或意念对象,以此来象征图形的涵义。“会意”的造型方式可分为复合式和组合式两种。

(图1-15)

(图1-16)
复合式是利用不同物象的局部进行复合,重新形成一种多元素为一体的会意图形,来表现某种超自然的形象,并以此来体现该形象的神性特征。如四川广汉三星堆遗址2号祭祀坑出土的人头鸟身像是鸟和人的复合形象(图1-15),安徽长丰杨公乡墓出土的镂空龙形佩则是龙和鸟的复合形象(图1-16),此外还有不同时期的龙图形、良渚文化神人兽面像、仰韶文化半坡彩陶人面鱼纹等,也均是此类多种物象复合的形象。这种把多种物象特征复合为一体的会意方式,意在创造人们心目中那些超自然的神灵或图形,并以此来表达其具有多种物象特征的神性涵义。

(图1-17)
(图1-18)
(图1-19)
(图1-20)
组合式是用多种物象组合来表现事物或观念的一种方式,它由多个物象组合成一个会意式画面。此方式又可分为两种形态:一种是反映客观事物自然状态的写实形态,它表现的是写实的自然时空关系及现实性的情节内容。如云南沧源岩画中的牧牛图(图1-17),成都杨子山出土的汉画像砖中的观伎图(图1-18)等,均是用较写实的形态组合出一种自然时空关系的画面。另一种则是打破自然时空秩序表现超现实形态的造型组合,如:青铜器上的某些图饰利用龙、凤和其它符号图形的组合来体现图式要表达的礼制理念(图1-19),战国楚墓帛画《龙凤升天图》利用龙、凤、人物的组合会意出龙、凤引导墓主人亡灵魂魄相合的升天幻境等(图1-20)。这些图像均是一种超自然时空的形象组合。
在原本艺术图形的造型和运用中,还形成了诸多相对固定的符号或纹饰,这些符号及纹饰均代表特定的内容和涵义,使这些符号或纹饰在图形组合中成为了相对固定的表意元素,这就像造字法创造了文字,写文章要运用文字一样,由于表意的需要,原本艺术图形将这些符号和纹饰根据需要进行组合,来会意或象征所要表达的内容。如商周时期青铜器上的这个兽面纹(图1-21),其在兽面基础上运用了“冠纹”“角纹”“子纹”“儿纹”“肢爪纹”“羽纹”“枝叶纹”等纹饰符号参与造型[1],并利用这些符号的象征涵义的组合,体现出了其造型所具有的祖先神、生殖神和王权的特征。
(图1-21)
在诸多的古文化“会意”图形中,其组合方式明显地表现出了当时的思维特征和社会观念,这种集符表意的组合方式有的以自然物象为造型依据,有的则是运用了超自然物象的象征性表达。因而在解读古文化图形的过程中,既要分析理解整体图式的内涵和造型方式,也要了解参与图形组合的纹饰或符号的象征涵义 ,对它们的辨识和解读是研究古文化图形极为重要的内容。
[1]见本书:第十一章 古文化图形中的象征符号
4.形声
“形声”是指用意符和音符组字的造字方法,所造出的字叫“形声”字。“形声”字分两部分:一部分表意,表意部分称为意符;一部分表音,表音部分称为音符。意符指示字的意思或类属,音符则表示字的读音。例如:“鲤”“鲮”“鲩”“鳅”都是鱼类,难以用象形的造字方法明确地把它们的特征区别出来,于是形声字就成了区别它们最方便的方法,只要用形旁“鱼”就可以交代出它们的类属,再用相近发音的声旁来区分其名称,就形成了形声字。这实际是一种在已有的固定类形概念(意符)的基础上再加以不同的个性特征(音符)的造型方式:意符是一种固定的类形概念,是共性因素,表明该字属于那一类,而所加的声符,体现的是这个字的个性特征,表明的是这一类中的某一个。
尽管“形声”字的造字方法是形与音的组合,表示的是汉语的语素,与单纯的图形有所不同,但这种在图形类别的基础上再加以不同个性特点的造型方式在图形造型中却是经常地运用。如龙的原始图形中就有不同个性特征的龙,这些龙将相同的体部形态与不同动物的头部进行组合,从而形成了不同龙的自身个性,表明这些龙是在共性概念的基础上(相同的身体)与不同个性特点(不同的头部)进行组合的造型体现。红山文化玉龙中就有猪形龙、马形龙、鸟形龙、猴形龙、鱼形龙、狐形龙等,它们均具有相似的条带形身体,但却又各具有不同物类的头部(图1-22)。苗族剪纸中也有牛龙、人头龙、花尾龙、蜈蚣龙、翼龙等不同类型的龙(图1-23)。在原本艺术的图形造型中,用此方式来区分同一类物象中的具体个物,是图形造型的一种重要方式。由此也可看出:在同时期的龙图形中就存在有不同的物类个性特征,并且这些龙图形之间从物类个性特征上并没有演变传承的关系,表明龙的原形物并非单纯是由某种动物演化而来的,它的内涵既关联到多个物种,又具有共性的崇拜内容。
(图1-22)
(图1-23)
5.转注
“转注”是部首相同、声音相同或相近、意义相通可以互相训释的字。如“老”可以训“考”,“考”可以训“老”;“颠”“顶”二字,本义都是头顶;“窍”“空”二字,本义都是孔。这些字有着相同的部首及解释,读音上也有音转关系,可互相训释。
(图1-24)
(图1-25)
“转注”的特征也正是前所提及的“类感互渗”现象的一种体现,其方式是用认为具有同类特征的一物象来关联另一物象。中国哲学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即是这种认为自然和人为间有着相通的联系,并用某事物来理解、联系或象征另一事物的表现。在图形文化中也常见根据物象间某种特征的相似或相近而产生互相关联的现象,如:用天、日、龙的至高无上象征帝王;用繁缛众多的谷纹(图1-24)、虺纹(图1-25)象征王族子民的兴旺繁衍;用松、鹤的性质和特征来象征长寿;用石榴、葡萄、瓜多籽的形象来象征生殖繁衍(图1-26)等。以往龙文化研究中众多的所谓龙起源的关联物:蛇、虹、闪电、鳄鱼等,也正是因为其某些特征跟龙形状的接近才产生了与龙的联系。
(图1-26)
6.假借
“假借”是一种借字表音的方法,也即是借用一个已有的字,来表示语言中与其音相同或相似的字,这种由于音同或音近而被借来表示另外意义的字,就是“假借”字。例如秦汉时设郡县,县的长官称“令”“长”。“令之本义发号也,长之义久远也,县令县长本无字,而由发号、久远之义引伸展转而为之,是为假借”[1]。另外还有一类“假借”字,与本来意义全然无关,例如“来”本是麦穗,借用为往来的“来”,这个被借用的字实际是被当作表音的符号来使用,它与原来的字义并没有必然地联系。
(图1-27)
(图1-28)
(图1-29)
(图1-30)
假借的方式在图形造型中也同样经常出现,特别是对神灵这样一些超现实的虚幻形象和一些需用可视形象来表现的抽象概念,就要借助于现实形象或创造超现实形象来表现。如在汉画像石中以动物相“咬”谐“交”,以“虎”谐“护”。又如东、西、南、北四方分别借青龙(东)、白虎(西)、朱雀(南)、玄武(北)四灵来标示,并按上朱雀、下玄武、左青龙、右白虎的位置标示方位特征等(图1-27)。民间美术也常假借与文字谐音的物象来表达某种抽象的概念。如“连年有余”利用谐音假借的方式画莲花(连)和鱼(余)来组成画面,使“连年有余”这个本来抽象的概念成为可视的形象(图1-28)。又如画蜜蜂(封)蜂窝(印)和猴子(侯)谓“挂印封侯”(图1-29);画喜鹊(喜)站立(上)在梅树(眉)枝头(梢)谓“喜上眉梢”(图1-30)等等。
从以上古文字的造字六法与古文化图形造型方式的联系来看,古文化图形的造型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决非仅限于平常视觉习惯中的“象形”一种。古文化图形除以上与“六法”相关的造型方式外,还有其它许多的图形造型方式也参与了古文化图形的造型。而古文化图形所表现出的神秘特征,也正是由其不同的造型方式形成的。
[1]段玉裁:《说文解字·叙》注。
